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卫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奇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8-02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报告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百隆东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备查文件

  百隆东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8-02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3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百隆东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百隆东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公告编号:2018-02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公司于2018年三季报起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