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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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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倪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国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静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同意以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4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计募集资金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已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由于未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可能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增加公司及股东收益。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 万元(在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现金管理总额将不超过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范围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存单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得邦照明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4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19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计募集资金111,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6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4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479.54万元(未经审计);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33.81万元(未经审计);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42.29万元(未经审计);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5,011.87万元(其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35,000万元,剩余11.87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综合收益),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原因

  公司拟将“年产11,000万只(套)LED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及“年产116万套LED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2018年12月31日延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原因为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地点基础建设涉及各项审批流程,基建实施进度缓于预期,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得邦照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得邦照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得邦照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报备文件

  1、《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44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倪强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18-04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时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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