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过去三个月指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6年5月11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的《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投资决策、授权、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在制度、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均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一级市场,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对关联方审核、价格公允性判断及证券公平分配等相关环节进行控制;2、二级市场,通过交易系统的投资备选库、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对投资标的、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市场冲击的控制,银行间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评估等。1、将主动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列为限制行为,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不得进行;对于同日同向交易,通过交易系统对组合间的交易公平性进行自动化处理。2、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同价下达投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3日、5日)的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三季度,国内经济运行尚在合理区间,但部分数据出现趋弱迹象。制造业PMI指数整体弱于二季度,且在9月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探。工业增加值数据走平,上游行业表现好于下游。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继续下滑,分项看地产投资相对亮眼,制造业略有反弹,基建投资仍较为疲弱。社会消费零售同比数据在连续下行后企稳,但可选及耐用品消费依然不佳。进出口数据较前期回落,中美对话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外贸前景仍显黯淡。物价方面,CPI在食品项带动下,存在一定上行压力。同时,受地缘政治因素影响,能源价格处阶段性高位。PPI同比增速下行,但略高于市场预期。金融数据方面,社融未见明显起色,M2增速低位徘徊。在金融市场中微观结构和运作机制发生趋势性变化情况下,货币政策传导存在一定阻隔。海外方面,美联储稳步加息,而失业率及薪资增速等数据依然稳健,美债收益率开始向上突破。

  国内债券市场,本报告期内收益率走势先下后上。前期在货币政策边际更为灵活背景下,货币市场利率下行较快,进而推动中长端走低。中后期物价及海外利率上行等负面因素显现,同时资金价格从低点回至政策利率附近,使得多头情绪有所收敛,各期限利率反弹后盘整。上述情况下,本基金适度降低了久期和杠杆水平,使组合回撤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优化信用品种结构,保持组合流动性水平处在较好的状态下。转债仓位维持在较低水平。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7%

  4.6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年,暂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7国信03”的发行主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46号),因公司保荐业务、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公司保荐业务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人民币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行为处以责令改正、没收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600万元,并处以18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9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买入/申购含红利再投资、转换入份额;卖出/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的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赎及买卖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富国泰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http://www.fullgoal.com.cn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