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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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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古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温武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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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8日和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设立的昊青价值稳健9号投资基金使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票收益权互换协议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096,100股。

  截至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55),根据《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2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完成回购公司股份5,50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6.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32,768,27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5日、7月5日、8月3日、9月4日和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古少波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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