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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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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856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02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MKCPVC Investments(Mauritius) I Ltd.(以下简称“奇力资本”)持有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3,982,608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999,262股(约占其所持股份的72%,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6%)。

  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奇力资本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一)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股东奇力资本承诺:承诺通过2015年3月非公开发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承诺时间:2014年6月10日;期限:2015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6日。

  截止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日,奇力资本严格遵守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股份已于2018年3月26日全部解禁,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奇力资本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公告编号:临2018-10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3执保269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338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219,243,588股(其中:218,822,951股已质押)

  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

  冻结起始日:2018年10月23日

  冻结终止日: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资产”)持有公司股份219,243,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03执保269号】显示,系申请保全人嘉兴合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邓天洲等约人民币7.92亿合同纠纷一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中天资产持有的公司219,243,588股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上述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目前中天资产正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和轮候冻结事宜,争取解除对其股份的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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