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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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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臧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延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面临汇率变动风险。2018年,公司产品销售规模预计进一步扩大,其中海外销售占比仍然维持较高水平,2018年1-9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汇兑收益,但如2018年第四季度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将对公司第四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为积极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紧密跟踪汇率走势,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做好外汇资金财务规划,在确保运营外汇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降低可能造成的汇兑损失。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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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2,479.16万元,增加20.48%,主要是本报告期某重要客户原应于9月支付的2,200多万美元货款延迟至10月9日支付及信用期内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2)预付款项: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942.72万元,增加110.72%,主要是本报告期购置固定资产预付设备款增加影响所致。

  (3)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37.21万元,减少28.17%,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影响所致。

  (4)存货: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5,324.88万元,增加63.85%,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产销增加相应增加周转库存及部分客户延迟提货导致产成品增加影响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056.71万元,增加49.84%,主要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期末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影响所致。

  (6)固定资产: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10,584.59万元,减少8.21%,主要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影响所致。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45,073.63万元,增加82.90%,主要是本报告期信用期内材料采购款增加及部分到期材料采购款延迟至10月支付影响所致。

  (8)预收账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63.07万元,增加731.52%,主要是本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6,650.28万元,减少97.97%,主要是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莱宝”)实施部分股东减资影响所致。

  (10)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1,883.99万元,增加11.24%,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11)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4,151.40万元,增加13.98%,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同比增加相应增加销售成本,及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新产品量产,产品良率在爬坡,其产品成本较高综合影响所致。

  (12)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362.33万元,增加29.08%,主要是本报告期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业务开拓费增加影响所致。

  (13)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3,266.07万元,减少293.50%,主要是本报告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产生汇兑收益而上年同期为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产生汇兑损失综合影响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092.76万元,增加2,934.48%,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而上年同期为冲回坏账准备,及期末部分新产品成本较高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影响所致。

  (15)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325.01万元,减少658.01%,主要是本报告期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产生损失影响所致。

  (16)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9.60万元,减少33.83%,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减少影响所致。

  (17)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679.88万元,增加126.20%,主要是本报告期重庆莱宝收到政府产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1,674.00万元影响所致。

  (18)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1.13万元,减少55.98%,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

  (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实现数比上年同期增加7,660.45万元,增加79.87%,主要是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大幅减少、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和产品销售毛利下降、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138.40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材料采购款增加影响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3,275.69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参股投资了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2,500.00万元影响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0,840.61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浙江莱宝支付减资股东的减资款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拟参与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事项说明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结合公司优化生产线整体布局、持续提升成本竞争优势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参与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工作,对公司所涉及地块进行论证。

  2017年,根据《深圳高新区北区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部署,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对深圳高新区北区及其核心功能区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报告期内,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委托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修订了《高新区北区升级改造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待近期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后,正式发布实施。公司南山工厂城市更新单元已被列为2017年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公司已安排相关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密切沟通,正在积极开展专项规划编制等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2、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减资进展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更名后名称: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浙江莱宝”)2018年3月28日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全体股东就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减资事宜签署的《减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约定,报告期内浙江莱宝于2018年4月向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第一笔减资款人民币3,752.01万元及8月向其支付剩余全部减资款人民币1,000.00万元,于2018年4月向金华市禾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全额减资款人民币985.47万元,于2018年5月向TRIUMPH  AGENTS  LIMITED支付第一笔减资款人民币1,287.00万元及8月向其支付剩余全部减资款3,663.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浙江莱宝已向减资股东支付完毕全部减资款。

  此外,根据《减资协议》之约定,浙江莱宝自评估基准日至协议签署生效之日期间的过渡期损益,由各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分享。经浙江莱宝核算并经减资前全体股东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至减资协议签署生效日期间,参与减资的股东合计应分享的过渡期损益为人民币166.31万元,浙江莱宝于2018年7月将该等过渡期损益分别支付给参与减资的各股东。

  截止2018年9月30日,依据《减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约定,浙江莱宝尚待支付减资股东的资金占用费人民币82.89万元。

  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按照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经过财务中心调研分析与咨询商业银行的建议,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开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2018年4-9月办理了美元远期结汇业务6,490万美元与美元掉期业务2,200万美元,按办理该等业务时点来看,不仅可以锁定如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带来的风险,且可以获取人民币101.59万元的收益;但是,由于期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逐渐上涨,且涨幅较大,美元远期结汇业务产生一定亏损,具体情况如下:

  ■

  4、关于设备采购纠纷仲裁事项的说明

  2018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因各自向韩国SNTEK Co., Ltd.采购的设备的部分性能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分别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并获得受理,公司本次仲裁申请涉及的设备等相关金额为人民币896.13万元,重庆莱宝本次仲裁申请涉及的设备等相关金额为人民币6,116.47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8-03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8年10月25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增加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被担保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

  (2)担保额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

  (4)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签批。

  (5)授权有效期内发生对重庆莱宝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

  (6)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5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8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8-04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2019-2020年度为重庆莱宝提供累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的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量及销售收入预计进一步增加,相应需要采购价值很高的TFT-LCM,对应的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为重庆莱宝提供如下担保:

  (1)被担保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重庆莱宝的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

  (4)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签批。

  (5)授权有效期内发生对重庆莱宝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

  (6)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就本次担保事项,2018年10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云福路299号

  (4)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6)主营业务:制造、销售触摸屏、真空镀膜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6月30日,重庆莱宝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重庆莱宝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及2017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及2018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莱宝最新的信用等级:AAA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重庆莱宝的资产负债率为:23.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在2019-2020年度发生,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累计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对外担保的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签署对外担保协议。公司后续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增加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假设本次担保最高金额达到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则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亿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72,505.17万元的8.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万美元(按担保发生日2017年12月8日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6.6218折算为人民币19,865.40万元),该等担保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3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2020年度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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