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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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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2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一、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封闭式))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24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417,534.25元。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受托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存续期内的理财产品情况

  ■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此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是期限较短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政策变化和经济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可能会有波动。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优先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适当分散投资,同时对理财产品的期限和金额进行了合理搭配,确保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匹配。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管理收益,可以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公告所列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相关凭证。

  2、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67,8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15号)核准,公司本次向8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619,047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10月13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2017年10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4,655,969股增至1,192,275,016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以及锁定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以及锁定安排如下:

  ■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东所作承诺:钟烈华先生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除钟烈华先生外其他的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除钟烈华先生外通过询价确定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股数为267,857,142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富格金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达信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该等股东做出的承诺函,其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四、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7,857,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7名,证券账户数为35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

  六、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七、保荐机构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塔牌集团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非公开发行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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