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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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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5日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为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信鑫利混合A

  ■

  泰信鑫利混合C

  ■

  注: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以上任职日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或公告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18号),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基金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集中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本基金与其他基金之间存在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亦无其他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3季度,宏观经济有所走弱,制造业指标下滑,9月中采PMI收于50.8,供需扩张双双放缓。基建投资下滑明显,地产销售走弱,开发商拿地热情降温。工业增加值及利润总额增速也呈放缓趋势。通胀3季度上升趋势延续,8月同比2.3%,而消费表现则较为平稳。3季度海外经济体表现整体良好,我国进出口数据相对平稳,但不排除中美贸易战冲突下,外贸企业提前出货,后续表现仍需持续关注。政策层面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出台,未来更多减税政策值得期待,宽财政政策也在逐步实施,财政部也加强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货币政策仍延续稳健的总基调,并未跟随美联储加息步伐,而是年内保持了接近季度一次的降准频率,并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向市场注入了流动性。3季度社融规模仍较为平稳,信贷占比维持高位。

  3季度市场走势分化,汇率持续贬值,原油上涨带来商品市场良好走势,股票市场震荡走平,债券市场表现良好,中债总财富指数上行1%,国债总财富指数上行0.19%。信用债总财富指数上行2.08%,转债上涨2.68%。充裕的市场流动性带来收益率曲线整体陡峭化下行。专项地方债发行也债市供需笼上了阴影,原油、房租、食品等价格因素上行提升了市场对通胀的担忧,长端收益率表现相对较弱。截止季末, 1年期国债、国开债分别收于2.67%及3.08%。10年期国债、国开债分别收于3.61%及4.2%。信用市场方面,季度内民企违约不断,兵团六师的违约事件一度引发市场对于城投债的担忧。宽货币并未有效传导到宽信用。在利率债带动之下,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同样陡峭化下行,中高等级品种表现明显好于低等级品种。截止季末,3年期AAA及AA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分别收于4.18%及5.01%较上季末下行37及49个基点。3季度转债指数在正股带动下有所上行,一级新债发行19只,受到股市行情影响,多只新债出现破发现象。二级存量标的走势分化,部分转债下修条款达成启动下修行为。

  3季度,鑫利基金在加强产品流动性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加强了权益类资产的波段操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信鑫利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7%;截至本报告期末泰信鑫利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1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于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9月28日有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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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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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6、报告期内泰信鑫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本报告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供投资者免费查阅。在支付必要的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有效的工作时间内取得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的复制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http://www.ftfund.com)查阅上述相关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和本公司客服联系。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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