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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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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管理人法定名称于2017年12月18日起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了公司法定名称变更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建仓期自2008年6月4日至2008年12月3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2、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信标普50指数收益率*80%+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中信标普5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2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3季度,受到宏观经济进一步放缓、汇率波动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A股震荡下行,在9月底2000亿美元商品征税生效后,A股出现快速反弹。3季度上证指数下跌0.9%、沪深300指数下跌2.1%、中小板指数下跌11%、创业板指数下跌12%。本季度,银行、保险、采掘、钢铁等收益内部稳增长政策的行业上涨;家电、纺服、医药、电子、传媒等行业跌幅领先。

  三季度,本基金减持了医药行业个股,增持了5G、云计算、基建、建材行业个股,由于对银行、保险行业没有做到足额的配置,基金净值表现跑输了业绩基准。

  我们认为国内经济已经显示出下行迹象,而由于货币传导机制仍未打通,今年金九银十大概率会旺季不旺,而稳增长政策效果的观察窗口可能后移到19年春节后的复工,未来半年国内经济下行的风险仍将带来巨大挑战。

  我们未观察到资金微观供求的实质性改善,市场日均成交额仍在低位徘徊,陆股通资金流入也出现较大波动;MSCI提升A股纳入比例和富时指数纳入A股中长期利于资金供求改善,预计产生影响的时点在19年下半年。从资金价格来看,目前10年期国债利率仍在3.6%上方,随着3季度美联储加息,中美利差缩小到40bp,使得短期长端利率下行的空间相对有限,仍旧对权益资产的估值带来压力。

  今年以来市场风险偏好主要受到国内去杠杆和外部中美摩擦两大核心风险的压制。随着7月底全面释放稳经济的信号,国内紧缩的政策已经迎来拐点,转向宽货币、宽财政、宽信用导向,市场期待宏观数据改善得到验证,同时也期待重大的制度改革创新,对此我们将密切关注。由于中美双方仍存在较大的分歧,我们难以预测风险暴露的拐点,受中美摩擦影响的行业和公司仍面临较大的风险压力。

  从估值水平来看,市场经历的深度调整后,估值水平已经来到历史偏低水平,市场也逐步进入估值切换窗口,届时风险溢价将达到1.4倍标准差,为权益投资带来比较强的风险补偿。

  目前已进入三季报的披露期,部分公司也会披露全年业绩预告,市场对于18年的企业盈利预期会逐步统一,也为19年估值切换提供可靠性更高的预测基础。我们将结合行业景气度变化,公司的业绩增长和估值水平,选取受外部风险因素影响更小,业绩增长确定性更高的标的,来布局估值切换带来的投资机会,控制组合风险,为投资人赚取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7%,基金落后业绩比较基准5.37%。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权证投资。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说明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于2018年5月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监罚决字〔2018〕1号),招商银行因(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 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等等14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号),兴业银行因(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等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罚款5870万元。

  对“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投资决策程序说明:根据我们对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的评估,公司遭受的处罚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偿付能力,本产品投资的招商银行股票定价合理,风险水平符合本产品的要求。

  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基金中基金

  6.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6.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

  6.3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7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8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8.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9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无

  §1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10.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1 备查文件目录

  11.1 备查文件目录

  1、(原)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批准文件

  2、中信保诚基金管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本报告期内按照规定披露的各项公告

  11.2 存放地点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11.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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