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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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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2018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8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0号),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核查工作量较大,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在延期回复期间,针对监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公司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度自查与核查,发现在2017年年报中部份事项的账务处理未尽严谨,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调整更正并公告,同时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向公司出具了对其应收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货款进行催收并承担全部回款风险的承诺函,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对《关于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0号)问询的关事项进行全部回复并于10月23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ST 金宇          公告编号:2018- 60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17年 3月 20 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5 年、2016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7年 3 月 20 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金宇车城”变更为“*ST金宇”,股票代码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917.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84.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825.60万元。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为实现 2017 年度扭亏为盈的目标,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在大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积极通过并购优质资产、非公开发行等外延式发展模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资产质量,实现业务转型,增强资本实力,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工作如下:

  1、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016年公司筹划了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公司向9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与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均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因政策调整原因于2017年4月终止了该次重大资产重组。

  为寻找和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7年8月筹划了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临电气”)55%的股权,并于2017年11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通过该次收购,实现了公司的业务战略调整,进入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从而丰富了公司业务类型,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智临电气自2017年11月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0720.38万元。

  2、大力提高主营业务收入

  面对主营业务不景气的困境,公司通过对“盛世天城”项目进行重新定位、包装、推广、销售,制定新的营销方案,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推广和促销工作,加快了项目去库存;通过丰富业务类型,强化成本控制、降低财务费用和预算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亦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其中南充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18.1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76.6%。

  3、消除公司征信不良记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为消除公司征信不良记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股东竞买资产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委托公司股东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竞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卖出的资产包,了结公司逾期债务,实现营业外收入1,263.77万元。

  4、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中日常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17年12月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拟向公司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50.00 万股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磋商,全力加速推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如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可进一步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3月2日,公司向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8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0号)。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核查工作量较大,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

  在延期回复期间,针对监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公司组织各部门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深度自查与核查,发现在2017年年报中部份事项的账务处理未尽严谨,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调整更正并公告,同时江苏智临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向公司出具了对其应收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货款进行催收并承担全部回款风险的承诺函,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对《关于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0号)问询的关事项进行全部回复并于10月23日进行了披露。

  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 2018 年10月23日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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