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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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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和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上升30.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成都股份城北客运中心因车站拆迁向员工预付补偿费及车辆保险预付款增加所致;

  (2)开发支出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结转研发支出所致;

  (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年初上升40.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用银行承兑汇票购买营运车辆金额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36.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资产处置款结转收入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下降61.18%,主要原因是:a、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b、因执行“财税【2018】54号”文,公司部分企业对2018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资产进行了所得税调整,导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减少。

  2、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34.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开展机构精简、裁汰冗员工作,导致费用开支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上升87.7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所致;

  (3) 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上升1228.6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50.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债务重组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31.7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483.26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客流量减少致使票款收入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581.4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以及资产购置同比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9927.85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将持有公司93,733,22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9%),以每股转让价格10.97元,转让总价款10.28亿元,转让给宁波泰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变更事项于2018年9月12日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锋先生。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2、报告期内,鉴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0日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绵阳分公司所属客车车辆发生较大交通事故,具体详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公告。目前,绵阳市政府已对公司“7.30”事故进行了调查,但事故结论还未形成。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公司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深层次剖析,并对该事故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故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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