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9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8年10月19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经公司自查并经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没有筹划涉及安信信托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3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