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新三板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类股东”问题获突破

  今年以来,携“三类股东”的新三板公司过会取得重大突破。3月13日,携带10户“三类股东”的文灿股份过会,成为首家携“三类股东”成功IPO的新三板公司。此后,芯能科技、海容冷链、捷昌驱动、宁波水表、有友食品等携“三类股东”公司接连顺利过会。至此,今年以来携“三类股东”成功过会的新三板公司已达6家,占全部过会企业数量近三分之一。

  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鉴于“三类股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可能存在层层嵌套和高杠杆,以及股东身份不透明、无法穿透等问题,证监会在IPO发行审核过程中对此进行了重点关注。

  业内人士表示,出于谨慎考虑,许多新三板公司选择先摘牌清理“三类股东”再申报IPO,不少公司明确拒绝“三类股东”参与公司定增;有的“三类股东”瞄准拟IPO公司的担心心理,从二级市场买入少量公司股票后要求公司股东高价回购,回购价格往往是其成本价五倍、十倍甚至更高。

  1月12日,证监会首度明确“三类股东”审查条件,一是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得为“三类股东”;二是要求“三类股东”已经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三是要求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披露;四是要求“三类股东”对其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此后,陆续开始有携“三类股东”的企业成功过会。

  梳理今年以来6家携“三类股东”过会的企业发现,这些企业过会时携带的“三类股东”数量均在20户以内,个别公司仅一两户。单户“三类股东”持股数量从1000股到100万股不等,合计持股比例均低于4%。以宁波水表为例,招股书显示,宁波水表含有8户“三类股东”,均为契约型基金,合计持有公司0.20%股份。对于这些“三类股东”,宁波水表进行了穿透核查,在8户“三类股东”中最多的一户穿透了9层。

  财达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部总经理金振东指出,对于“三类股东”,企业和中介机构须核查至最终出资人。在实际核查过程中,由于涉及股东众多、工作量巨大,加之部分“三类股东”配合意愿不强,要满足证监会对拟IPO企业提出的“股权清晰”要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已有过会先例,但不同企业情况不同,需要具体分析。目前仍缺乏普遍性的解决办法,对很多拟IPO企业而言,‘三类股东’仍是令人头疼的问题,距离彻底解决还任重道远。”

  金振东同时强调,“三类股东”只是审查的一个要件,而并非唯一重点。对拟IPO企业而言,除“三类股东”外,诸如持续盈利等审查重点不能掉以轻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