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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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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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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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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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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9月30日)

  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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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14%,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17%。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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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24次,其中23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本报告期,国内经济略显疲态,9月最新公布的制造业PMI指数为50.8%,较前几个月出现明显回落,低于市场预期;通胀温和上行,最新CPI同比增速略有提升至2.3%,受食品价格季节性上升的影响,预计接下来的CPI同比仍会有一定程度的走高,PPI增速回落至4.1%,与CPI剪刀差连续收窄。经济下行压力扩大,近期刺激提振经济的相关政策也频繁出台。监管政策方面,理财新规延续监管边际放松的基调;货币政策上,央行已经宣布了年内第四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去杠杆的节奏在稳增长的政策主基调下也开始有所调整。海外宏观因素方面, 9月18日美方宣布对约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这给经济增长前景又添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

  在上述各方面因素叠加下,2018年2月以来A股开启新一轮下跌,三季度上证综指微跌0.92%,但大小盘分化愈发明显,大盘蓝筹延续上季度强势属性,中小创则持续表现低迷:上证50上涨5.11%,是唯一翻红的主流市场指数,沪深300下跌2.05%。上半年表现相对较好的创业板指则大幅下挫12.16%,中证500、中证1000也分别下跌7.99%和11.08%。行业板块来看,大多数行业受市场环境影响持续下跌,家电、医药在本季度也开启补跌行情,金融板块则逆势上涨,带动50指数上行。本季度的市场分化在因子角度也表现得比较明显,市场风格上,大市值、低PB、低流动性、低波动的风格跑出超额收益,全年来看,市值和估值因子在进入下半年后出现了大幅的反弹。前期表现强势的alpha因子却都在本季度开始走弱,上半年贡献主要超额收益的盈利质量因子如ROE、ROA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撤。

  本基金借助量化选股模型优势,专注于精选估值合理且具备一定成长属性的中盘个股,但受到系统性市场冲击,本报告期整体收益表现不甚理想。本基金将依托百度特色数据及数据处理能力,把握市场反弹时的超额收益,同时结合采用长期有效的基本面量化模型进行选股,配置稳健的策略模型以顺应市场风格变换,为投资人创造持续稳健的超额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38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4%;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836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2%,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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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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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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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2018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针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国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

  2018年4月19日,中国银保监会针对兴业银行的如下事由罚款5870万元:(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五)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六)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七)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八)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九)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十)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一)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十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2018年1月9日,江苏银监局针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违法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32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11月9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针对南京银行的如下事由对南京银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一)下属支行作为异地存款银行的开户银行,涉及47户银行同业账户;(二)未见存款银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三)未采取多种措施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涉及48户银行同业账户;(四)对账地址(联系地址)不是存款银行经营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址,涉及34户银行同业账户;(五)未执行开户生效日制度,涉及1户银行同业账户;(六)未执行久悬制度,涉及6户银行同业账户。

  2017年10月10日,宁波银监局针对宁波银行以贷转存等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7日,宁波银监局针对宁波银行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的违法违规事实,处以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兴业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兴业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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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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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易百智能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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