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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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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8,479.70万元,下降59.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提高了票据支付比例和到期票据承兑额度增加。

  2、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275.61万元,增长65.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公司根据原料市场价格趋势预付了部分货款锁定采购价格。

  3、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29,374.57万元,增长68.13%,主要原因是公司为保证锂矿资源满足生产需要,增加了锂精矿的采购量。

  4、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5,174.51万元,增长196.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生产线建设逐步开工,工程支出相应增加。

  5、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1,854.26万元,下降69.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恒公司”)厂区土地达到资本化条件,转入无形资产。

  6、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2,576.49万元,增长53.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按合同约定以预付方式结算的客户货款增加。

  7、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290.69万元,下降64.0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摊销了到期的政府补助。

  8、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5,000.00万元,增长405.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股权质押融资与项目并购贷款。

  9、期末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482.63万元,增长857.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海外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生产设备。

  10、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208.81万元,下降35.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企业改制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的费用。

  11、期末库存股较年初增加53.5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为解决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票。

  12、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2,207.23万元,下降42.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少。

  13、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8,927.20万元,增长33.6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国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593.25万元,增长47.5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2、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662.45万元,增长103.95%,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因产业发展需要,加大了对外融资力度;二是金恒公司2017年4月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去年同期合并报表少计1-3月的利息费用。

  3、报告期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709.47万元,增长305.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与资产无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4、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838.33万元,下降46.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参股公司业绩下降所致。

  5、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289.98万元,下降113.98%,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较大。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651.91万元,增长197.51%,主要原因是国理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时点的公允价值大于投资成本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1,447.65万元,增长270.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导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817.33万,下降60.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雅安锂业项目建设支出增加及下属子公司金恒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2018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5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8075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事项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7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7月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7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鉴于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18年9月10日前上报反馈意见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8月14日,公司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18年8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召开初审会讨论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并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说明,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回复初审会的相关问题,并积极做好发审委会议的准备工作。

  (二)锂产业扩能规划暨启动第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事项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锂产业扩能规划暨启动第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对雅化锂业(雅安)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未来锂产业的扩能规划并正式启动第一期2万吨锂盐生产线建设,以雅安锂业作为运营公司并将其注册资本增加至2亿元。鉴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公司结合上游资源保障和下游销售渠道的拓展情况,拟通过扩能建设以快速实现锂产业的做大做强,公司将在完成现有产线升级达产技改的同时,启动新的锂盐生产线建设计划。经初步研究和论证,拟按年产4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进行规划,该扩能计划拟按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项目拟于今年内在全面启动建设;第二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将结合未来市场需求,调研论证后择机实施。【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28日,公司第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雅安锂业(雅安)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18】84号)。

  目前,公司从市场需求及节约建设成本的角度将第一期两条各1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并线进行建设,预计两条生产将提前至2019年上半年投产。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建设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职业卫生预评价批复、安全预评价批复、节能评估报告、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安全防护设计专篇批复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正按调整后的并线建设方案推进建设工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8-79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和书面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其中独立董事干胜道、蔡美峰和侯水平先生书面表决),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对外发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2 号)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8-8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8 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与会监事对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审议后认为:

  1、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予以审核认为:

  1、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并按要求调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的列报,涉及的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8-8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 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变化

  1、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同时将原报表行项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降为此新增项目的子项目。

  2、调整“其他应收款”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同时取消原报表行项目“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3、调整“固定资产”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和“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后的金额填列,同时取消原报表行项目“固定资产清理”。

  4、调整“在建工程”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工程物资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同时取消原报表行项目“工程物资”。

  5、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应付票据”科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相关供应商明细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同时取消原报表行项目“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6、调整“其他应付款”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同时取消原报表行项目“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7、调整“长期应付款”报表行项目,该项目应根据“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合计数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同时取消原报表行项目“专项应付款”。

  (二)利润表的主要变化

  1、新增“研发费用”报表行项目,反映公司在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该项目应根据 “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新增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报表行项目,分别反映公司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2 号)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并按要求调整财务报表部分科目的列报,涉及的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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