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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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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静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樊文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聪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航发控制公告编号:临2018-03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0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亲自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姿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张姿女士、杨晖先生、朱静波先生、杨卫军先生、韩曙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赵嵩正先生、蔡永民先生、杨毅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邮箱zhdk000738@vip.163.com反馈意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董事会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保障独立董事积极、充分履职,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60,000元人民币(税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简历

  1. 张姿,女,48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发动机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本公司董事长,无锡发动机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发动机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本公司董事长;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发动机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本公司董事长;中航动力董事、分党组成员;中国航发生产部部长;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发动机有限公司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本公司董事长;中航动力董事、分党组成员;中国航发生产部部长;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航发控制董事长;中国航发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航发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本公司董事长。

  张姿女士现任中国航发总经理助理、生产部部长,本公司董事长,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8100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杨晖,男,49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航发动控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无锡动控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董事;中国航发控制系统研究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无动控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国航发动控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无锡动控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杨晖先生现任中国航发动控所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无锡动控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董事长,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朱静波,男,55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高级专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静波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杨卫军,男,52岁,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发西控科技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发西控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航发西控科技监事、党委书记;中国航发西控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航发西控科技监事、党委书记;南方宇航监事会主席;中国航发西控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航发西控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卫军先生现任中国航发西控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 韩曙鹏,男,55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发西控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航发西控科技党委书记、董事;南方宇航监事、监事会主席;中国航发北京长空总经理;中国航发北京长空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党委书记、监事;南方宇航监事、监事会主席;中国航发北京长空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党委书记、监事;本公司监事;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长空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长空监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曙鹏先生现任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长空监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 赵嵩正,男,57岁,博士研究生。1996年至今任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99年至今任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省设备管理协会副会长。

  赵嵩正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7. 蔡永民,男,57岁,博士学历。2006年3月至今任江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目前兼任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无锡市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委员。

  蔡永民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8. 杨毅辉,男,61岁,本科学历,一级高级会计师。历任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专务。2017年9月至今,退休。无社会兼职情况。

  杨毅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航发控制公告编号:临2018-033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阅本议案及相关材料,并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临2018-034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监事。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海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秦海波先生、刘浩先生、马川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在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秦海波,59岁,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中国航发动控所高级专务。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发动控所高级专务。

  秦海波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航发动控所高级专务,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浩,48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发西控常务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西控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发西控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航发西控科技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中国航发西控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

  刘浩先生现任中国航发西控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航发西控科技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监事,构成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马川利,55岁,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航发长空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航发长空董事长;中国航发北京航科董事、总经理;中国航发长空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航发北京航科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发长空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本公司监事。

  马川利先生现任中国航发长空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本公司监事,构成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5:00至2018年11月14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参会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750号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张姿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朱静波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杨卫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韩曙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赵嵩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蔡永民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毅辉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秦海波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刘浩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 选举马川利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10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有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792号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792号

  联系人:王先定、沈晨

  联系电话:0510-85705226

  联系传真:0510-85500738

  电子邮箱:zhdk000738@vip.163.com

  邮    编:214063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8”,投票简称“动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本次会议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1至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请在表决情况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4请在表决情况栏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必选一个(且只能选一个) ,其他栏中打“×”。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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