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现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现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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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同比减少30.80%,主要为投资活动流出现金净额6270万元,筹资活动流出现金净额7792万元。
2.应收票据同比增加48.29%,主要为收到客户的商业票据增加。
3.其他应收款同比增加217.86%,主要为员工外出办事备用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224.20%,主要为碳排放权投入。
5.短期借款同比减少32.43%,主要为公司融资需求减少所致。
6.应付账款同比减少42.12%,主要为结算供应商货款所致。
7.预收款项同比增加288.99%,主要为收到的客户预付款增加。
8.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282.72%,主要为收到的客户销货保证金及计提的应付未付献浆员费用增加。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111.11%,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划转列报。
10长期借款同比减少79.17%,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划转列报。
1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0.50%,主要为销售推广费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同比减少86.87%,主要为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79.75%,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减少所致。
14.其他收益同比增加47.26%,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1672.89%,主要为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1.12%,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33.52%,主要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8.03%,主要为医药生物产业园区的投入增加。
1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为去年同期获得募集资金所致。
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76.19%,主要为融资需求下降所致。
2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2.65%,主要为因融资规模下降导致需要归还的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9.06%,主要为向股东发放的现金股利及利息支出减少。
2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主要为去年同期支付了股票发行费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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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锦才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8-04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王锦才、孙淑营、张绿、林积奖、耿利航、王继中、梁文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10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才先生主持,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核,认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年1月至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位董事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码:2018-041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3日,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侨大道3402号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18年10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公司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