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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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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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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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货币A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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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货币B净值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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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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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1日生效。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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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公募基金投资组合,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政策方面,三季度央行货币政策进一步放松,7月定向降准实施。国常委会议要求维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理财新规细则征求意见稿有所放松,MPA考核对资本充足率等要求也有所放松。"宽货币+宽信用"格局确立。市场方面,受流动性宽松影响,三季度资金价格中枢整体较二季度大幅下行,直到8月中旬为本轮资金面最宽松时点。随后伴随地方债供给增加及9月底跨季等因素扰动,资金利率低位回升,但整体宽松格局仍未改变。整体来看,短端收益率继续下行并趋稳,同业存单、同业存款等货币市场基金主要投资品种收益率保持低位。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捕捉存单的波段投资机会,保持了组合较好的流动性,以灵活应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需求。通过积极的杠杆策略并择机增加剩余期限,提高了组合的静态收益率。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人保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8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62%;截至报告期末人保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4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36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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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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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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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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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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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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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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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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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和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5.9.2 17恒丰银行CD349(总价)(代码:111719349.IB)为人保货币市场基金的前十大持仓证券。2017年12月29日,中国银监会针对未经银监会批准违规开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未经银监会批准违规实施2015年配股工作;安排企业代内部员工间接持有银行股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员工自持部分和股权池部分的入股资金均为非自有资金;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未报银监会批准;变更持有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的股东未向银监会报告;部分高管违规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董监事薪酬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决定;未按规定披露高管人员薪酬信息;提供虚假统计报表;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余额超比例;未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信息;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过监管规定比例;通过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方式,非真实转让多家分行不良信贷资产;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和违规对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出具担保函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柒千伍佰陆十陆万元,并处以一倍罚款,对其他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陆十万元,罚没合计约人民币壹亿陆仟陆佰玖十贰万元。2017年12月30日,银监会依法对涉及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61亿元,并处1倍罚款6.61亿元,其他违规罚款1930万元。2018年1月8日,银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显示,恒丰银行涉及未经批准违规开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安排企业代内部员工间接持有银行股份、员工自持部分和股权池部分入股资金均为非自有资金、变更持有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未报银监会批准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本基金投资17恒丰银行CD349(总价)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除17恒丰银行CD349(总价)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9.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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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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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分级调整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化出、分级调整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人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报告期内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的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20-7999
基金管理人网址:fund.piccamc.com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