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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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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6日《关于准予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63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6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第一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MBA。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88年至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资本市场处主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2008年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曾任股权管理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等职。2016年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董事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付华杰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投资主管,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助理,首都机场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陆地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处长、中国银河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机构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证券营业部总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董事长秘书,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戚振忠先生,中共党员,企业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2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大港油田总机械厂技术员、大港油田局办公室科员、大港油田经济研究所科员,现任中石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王建宁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律师。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历任国家建设委员会干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外事局干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国际部干部,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总部投资及咨询顾问,全国律协会员法律助理,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2014年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赵斌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北京城建华城监理公司、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持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1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历,1999年7月至2014年1月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并购监管二处处长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中信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7年12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督察长秦长建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资格证书,先后在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等行业从事内审、财务、资产评估等工作。2007年加入银河基金,先后任监察部监察稽核(内审)、财务部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杨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CFA,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宏观经济及股票策略研究工作。2008年9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2011年10月起担任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2月起担任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范永武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韩晶先生,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7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16,920.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3.62亿元,增幅3.47%。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720.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81%至1,390.09亿元,盈利水平实现平稳增长。

  2016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荣获《欧洲货币》“2016中国最佳银行”,《环球金融》“2016中国最佳消费者银行”、“2016亚太区最佳流动性管理银行”,《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国际化服务钻石奖”,《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6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财富》2016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二)主要人员情况

  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75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连续11年获得《全球托管人》、《财资》、《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托管银行”、“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最佳托管专家——QFII”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立达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徐佳晶、郑夫桦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90-108号光华大厦西座三楼(邮编: 510620)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06号三层

  电话:(0451)53928808

  传真:(0451)53905578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01号3楼南京银河证券江东中路营业部内

  (邮编:210019)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6F(邮编:518046)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彭纯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昇荣

  客户服务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075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1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网址:www.zszq.com

  (1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王虹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1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stock.pingan.com

  (1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8)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电话:(024)22955449

  传真:(024)22955530

  联系人:贾丽媛

  客服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

  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2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联系人:王怀春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28)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213号久事商务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 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3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人代表人:冉云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联系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号码:(028)86690126

  网址:www.gjzq.com.cn

  (3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5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进

  电话:(021)65080566

  传真:(028)86150040

  客户服务电话:95584、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36)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43层

  法定代表人:何亚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程博怡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37)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40层

  法人代表:高利

  电话:(010)59355807

  传真:(010)56437013

  联系人:程博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3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552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 杨莉娟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 www.cfsc.com.cn

  (40)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步国旬

  电话:(025)58519523

  传真:(025)83369725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4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电话:(0571)87789160

  传真:(0571)87818329

  邮编:310007

  联系人:陶志华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3、第三方代销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owbuy.com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或 www.jjmmw.com

  (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10)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楼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0-777

  网址:www.xds.com.cn

  (11)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12)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1119

  法定代表人:许现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1-500-882

  网址:www.lanmao.com

  (13)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

  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户服务电话:(027)87006003

  (14)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法定代表人:陈刚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15)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623-60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6)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法定代表人:陈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400-098-8511

  网址:jr.jd.com

  (17)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1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19)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20)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0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网址:www.cmiwm.com

  (21)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2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23)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4)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25-6569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5)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客户服务电话:400-855-7333

  网址:www.jhjfund.com

  (2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智造混合基金

  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实现《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工业未来发展纲领和顶层设计目标的过程中,本基金将充分把握大国智造主题涵盖领域中相关行业和企业呈现出的投资机会,通过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分享大国智造主题涵盖领域中相关行业及子行业的崛起所孕育的投资机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混合型基金,在投资中将对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作为基础,进而结合“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策略,注重股票资产在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行业内及其子行业的配置,并考虑组合品种的估值风险和大类资产的系统风险,通过品种和仓位的动态调整降低资产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重点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的比例,以争取降低单一行业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冲击。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精选以及对行业内相关股票的深入分析,挖掘该类型股票的投资价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略:

  (1)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行业的界定及涵盖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我国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前瞻部署,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为此,国务院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规划,规划提出了中国制造强国建设三个十年的“三步走”战略,也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

  《中国制造“2025”》规划中,智能制造被列为主攻方向,制造智能化将是一场全球范围的技术革命,更是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大国智造主题是对《中国制造“2025”》规划纲要中智能制造的概括和提炼,大国智造主题涵盖了我国智能制造的主要领域和行业。大国智造主题随着我国工业发展的进程,将会呈现出持续性、多元化和纵深化的特点,成为未来具有较强生命力的投资主题。

  1)主要投资领域特点

  大国智造主题投资领域的特点包括:

  满足于各行业新的装备需求、人民群众新的消费需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的民生需求、国防建设新的安全需求的,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消费品质量和安全、公共服务设施设备供给和国防装备保障等方面提供强力保障的行业和公司;

  在载人航天、载人深潜、大型飞机、北斗卫星导航、超级计算机、高铁装备、百万千瓦级发电装备、万米深海石油钻探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取得突破并形成具有核心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公司。

  2)本基金的主要投资主要领域及行业包括:

  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类(如3D打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业、网络众包、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电子商务、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等智能终端制造等)符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的领域/行业;

  ②应用智能制造技术的军工行业、信息技术及信息安全行业;

  ③为以上领域/行业提供基础建设、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符合上述行业特质的行业/公司。

  如未来随着行业/公司的发展,其主要产品或服务隶属于本主题领域/行业或主要收入或利润源于以上产品或服务的,将动态调整纳入本主题。

  3)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将基于现阶段明确属于大国智造主题的,和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动态调整扩大的大国智造主题范畴,确定合理的行业配置策略。总体上,主要包括以下策略:

  ①宏观政策影响分析:根据政府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变化,分析各项政策对大国智造主题相关各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前瞻性的布局受益于国家政策较大的行业及子行业。

  ②市场需求变化:大国智造主题面对的对象不同,市场需求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差异。不同行业及子行业在技术优势、定价策略、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差异,影响到其盈利水平。本基金将前瞻性的配置市场需求预期比较稳定或预期保持较高增长的行业或子行业。

  ③本基金将综合研究社会发展趋势、经济发展趋势、科学技术发展趋势、消费者需求变化趋势等因素,采取“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对各个子行业的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行业评级及行业估值与轮动等因素确定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2)精选个股策略

  对于大国智造主题的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公共服务行业,本基金将紧密跟踪国民经济发展趋势,通过研究产业发展方向、产业政策、结构以及周期的变化,分析并预测各子行业的发展前景,同时考虑行业估值与市场表现等因素,并且积极关注新兴服务业中不断涌现的投资机会,在考虑风险因素的前提下进行适度配置;对于个人消费服务类行业,本基金也将重点关注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积极配置在此过程中受益的子行业,抓住由此带来的投资机会。

  本基金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行业及其子行业的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分析,深入分析企业的基本面以及国家相关政策、人口结构变化等因素,确定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

  ①研发能力

  研发能力的强弱关乎着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主题相关公司的长期生命力。本基金将重点投资具有明确的产品开发战略、良好的研发团队、有保障的研发开支和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

  ②市场能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建立相应的营销体系,公司的销售能力,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③企业的产品线

  公司是否有完善的产品线布局,能否推出具有高市场容量的品种并使短、中长期的产品有效衔接。

  ④公司治理结构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控制人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等事项。

  ⑤公司管理

  公司的管理团队是否和谐高效,能够在公司战略、作业与成本、质量与安全、营销等方面具有同业中居前的管理水平。

  ⑥政府政策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政府社会保障政策、行政管制等政策的调整对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行业及其子行业的影响。

  ⑦人口及经济结构变迁

  人口以及因经济发展而导致的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出现的相关行业需求变化,都会对大国智造主题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本基金将动态的跟踪这些变化,并分析其影响。

  2)定量分析

  本基金在定量指标方面,重点考察企业的成长性、盈利能力的估值水平,选择在大国智造主题各行业及其子行业内财务健康,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及其增长变动的方向和速率;盈利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不限于)毛利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价值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PE、PB、PEG、PS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采取久期配置、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类属配置、单券选择等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预期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于国债期货合约,有效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积极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利率市场走势的分析与判断,并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谨慎进行投资,以调整债券组合的久期,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具体而言,本基金的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包括套期保值时机选择策略、期货合约选择和头寸选择策略、展期策略、保证金管理策略、流动性管理策略等。

  本基金在运用国债期货投资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审慎地获取相应的超额收益,通过国债期货对债券的多头替代和稳健资产仓位的增加,以及国债期货与债券的多空比例调整,获取组合的稳定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国债期货交易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及风险控制各环节的独立运作,并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此外,基金管理人建立国债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国债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主题相关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总资产不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和国债期货交易依据下列标准建构组合: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即0-95%;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7)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上述第(2)、(13)、(20)、(21)项以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不需要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

  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成分股的涵盖与本基金定义的大国智造主题比较相符,且中证装备产业指数市场认可度较高;上证国债指数,市场认同度较高、指数编制方法较为科学,因此选择基准采用中证装备产业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组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比较适合。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权益类资产主要投资于大国智造主题的混合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8年6月30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进行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第六节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证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

  ■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装备产业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

  第七节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重要提示”日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 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定于2018年 10月24 日前公告。

  2、“一、绪言”部分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编写依据。

  3、“二、释义”部分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等有关条目的解释。

  4、“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5、“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托管人提供的资料更新了的相关信息。

  6、“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相关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7、“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修订进行更新。

  8、“十、基金的投资”之“(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根据基金合同修订进行了更新,“(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更新为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的报告,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未经审计。“(九)基金的业绩”中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根据基金合同修订进行了部分更新。

  10、“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修订进行了更新。

  11、“十八、风险揭示”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了流动性风险揭示。

  12、“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部分根据托管协议的修订进行了更新。

  13、“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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