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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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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9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括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部分股份及其他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292,185,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968%,本次解除限售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仍有限售股份数量133,768,631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29日;

  4、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个月内,暂无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1、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向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认购对象为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7位投资者,本次共计发行新股数量为178,447,959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具体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于2015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0,125,275股。

  2、股本变动情况

  2016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5日。实施以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90,125,275股增加至780,250,55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增加至356,895,918股。

  上述发行对象中袁人江、田保战已于2016年解除部分限售股份278,551股,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变更为356,617,367股。2016年解除部分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3、股票锁定安排

  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段亚娟、曹进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且为保障利润补偿义务的履行,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段亚娟、曹进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利润承诺期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股份解除锁定的数量=该股东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各年度京汉置业承诺净利润合计数-该股东已补偿的股份数量;在利润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剩余股份全部解除锁定。

  袁人江、田保战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且为保障利润补偿义务的履行,袁人江、田保战同意,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以及利润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盈利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持有湖北金环股份总数的25%。

  (二)其他限售股份

  1、丰汇颐和所持限售股份及承诺情况

  在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实施之前,北京丰汇颐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颐和”)作为湖北金环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湖北金环34,668,370股股份,占其总股份数量的16.38%;丰汇颐和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作出承诺:丰汇颐和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具体以湖北金环在本次交易中新发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算)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湖北金环的股份。

  2、股本变动情况

  2016年7月5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5日。实施以后,丰汇颐和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加至69,336,740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及其持股数量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0月29日。

  2、具体股东及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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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

  四、解除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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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京汉控股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1、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个月内,暂无出售本次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

  2、如未来京汉控股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则,并且根据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通过上市公司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六、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段亚娟、曹进、袁人江以及其他股东丰汇颐和限售股解禁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盈利补偿协议(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约定。交易对方京汉控股、合力万通、关明广、段亚娟、曹进、袁人江剩余股份的锁定承诺仍在履行中,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和行为。

  七、备查文件

  1、上市流通申请书及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持续督导人的核查意见。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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