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于2015年11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当日的前60天内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情况下,将转换为能够每日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应定期开放条款相应修改,并终止附加管理费的计提,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本基金保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不变。现本基金已出现上述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进行变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本,此项变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变更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当日的前60天内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本基金将在保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风险收益特征等其他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转换为能够每日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中对应定期开放条款相应修改,并终止附加管理费的计提,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当日的前60天内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条款,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应转换为可每日申购和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同时终止附加管理费计提。
二、法律文件的变更
因为触发基金合同的约定条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内容相应进行修改,将《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变更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其中,基金合同的主要修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金名称由“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为“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终止附加管理费的计提。
3、本基金由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的定期开放基金,变为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的开放式基金。同时,因为基金运作方式转变,对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方式、投资限制、巨额赎回的赎回比例、信息披露等进行修改。
4、其他修订详见附件。
三、基金的后续安排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18年10月24日(含)起开放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但申购业务暂不开放。投资者在每个开放日的赎回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四、其他提示
投资者可以登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或拨打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698-88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附表: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的条文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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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协议修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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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
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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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公司决定暂停接受本基金申购业务,调整具体措施为:自2018年10月24日起,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业务的申请。
2)在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3)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或010-66555662;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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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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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10月2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8年10月25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自红利发放日起计算。
7)咨询办法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