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18-104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质押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的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提前回购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原质押股数43,060,000股,因2017年度利润分配“10转增10股”实施完毕,故质押股数变更为86,120,000股。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孙清焕先生根据资金规划,为降低质押利率风险,对在平安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交易提前偿还人民币15,000万元。依据平安证券相关业务规定,部分提前还款需采用部分提前购回方式进行交易。本次孙清焕先生总计提前偿还人民币15,000万元,解除1股质押股份,剩余质押股份状态不做改变。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孙清焕先生持有公司715,420,600股股份(其中孙清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11,321,400股,通过阿拉山口市榄芯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4,099,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02%。本次解除质押后,孙清焕仍累计质押380,949,99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3.25%,占公司总股本的29.83%。

  孙清焕先生质押的股份暂不存在平仓、冻结、拍卖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