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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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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爱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佳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35.71%,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预付账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93.52%,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备用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76.50%,系报告期内新增待抵扣进项税额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1.91%,主要系协议退伙上海未兴收回投资款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94.69%,主要系报告期内生物经济孵化器项目加大投入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26721.26%,主要系报告期内孙公司合肥未名本期新增预付工程和设备款所致。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8.7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赊购款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50.00%,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未名医药新增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9.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3.8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预收账款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71.8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年初未付职工薪酬所致。

  1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4.87%,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上期已计提位缴纳的税款所致。

  (二)2018年1-9月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5.26%,主要系山东未名天源上游企业受环保政策影响停产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1.36%,主要原因同上。

  3.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6.12%,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了子公司未名天源的员工离职补偿金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33.27%,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公司债的利息费用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8.96%,主要系根据收回应收账款同时转销减值准备所致。

  6.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9.32%,主要系报告期内尚未取得参股子公司北京科兴的财务报表导致本期未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7.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061.83%,主要系报告期内获取政府补助所致。

  (三)2018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投资活动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约2.08亿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孙公司

  合肥未名本期新增预付工程以及协议退伙上海未兴收回投资款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筹资活动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约5.09亿元,主要系上期发行8亿元的公司债以及

  本报告期内子公司未名医药新增银行短期借款、母公司兑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CMO项目及进展: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兴建CMO项目的议案》。详见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投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兴建CMO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2018年6月7日,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顺利实施投资兴建CMO项目,出资30,000万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北大未名”)。2018年8月21日,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合肥北大未名购买尚未安装的全新医药生产设备793台套,交易总价值按照设备原值计算,总价为人民币136,880,129.89元。2018年09月12日,为加快医药CMO筹建进程及开展生产经营的准备工作,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合肥北大未名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受让及承接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医药CMO生产基地之在建工程项目,总价为人民币202,069,889.85元。

  2、与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2018年7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8民初22373号】,判决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向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财务报告和财务数据,供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审计机构查阅和复制。该诉讼原告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于2018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2018年9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8)京01民终7838号】,判决驳回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知情权纠纷案【(2018)京0108民初22373号】民事判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3、公司债券按期兑付利息: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未名债”,债券代码“112593”)到2018年9月进行第一次派发的利息。本次派息的债权登记日:2018年9月21日,除息交易日:2018年9月25日,债券付息日:2018年9月25日。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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