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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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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旭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小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子公司库伦旗金圆东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获得环评批复;

  2、报告期内,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子公司林西县富强金属有限公司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核准经营规模为10万吨/年;

  3、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多家环保项目公司,推进环保战略发展步伐,具体情况如下: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3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监事赵兰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兰贞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赵兰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赵兰贞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期间,赵兰贞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赵兰贞女士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监事会对赵兰贞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3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13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审议通过《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宋辉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宋辉轩先生的个人简历如下:

  宋辉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4年1月出生,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在浙江金圆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8年7月至今任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专员。

  宋辉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6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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