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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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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贺国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苑桂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素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贺国英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韩景利先生、谢蓓女士、丁建臣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贺国英先生、贺素成先生、郗惠宁女士、管俊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韩景利先生、谢蓓女士、丁建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公司监事白少平女士召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3人,会议由白少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白少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白少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1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关于推选第四届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张丽女士和韩晓波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张丽女士和韩晓波先生将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丽女士简历

  张丽,1980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英语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至2003年就读天津南开大学;2003年进入公司,2003年至2013年负责国际贸易部裘皮原材料出口销售业务,2013年至2017年任公司原材料购销业务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张丽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丽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惩戒,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经核实张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韩晓波先生简历

  韩晓波,1974年出生,1992年至1996年就读于东北电力学院艺术学院;1999年至2000年就读于香港时装设计学院;1996年至1997年辽宁省服装集团沈阳西服厂设计师;1998年至2001年香港蓝天使皮草有限公司设计师;2002年至2004年广州杰冠制衣有限公司设计师;2005年至2010年北京束兰国际服装有限公司设计师;2011年至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师。

  韩晓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晓波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惩戒,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经核实韩晓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11月7日15:00 至11月8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18 年10月 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贺国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贺素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郗惠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管俊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韩景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丁建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谢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白少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2 名。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计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11月7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062350,信函请注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51157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4。

  2、投票简称:华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8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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