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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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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西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海2-11 号),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全文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案源和基本情况:当事人涉嫌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案。

  经查,2018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接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的举报单后依法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办事处山冲的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使用了绝对化广告用语。

  以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给予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单位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符合听证的条件,可以在收到本报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

  以上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海2-11 号)的全部内容。

  二、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现已对公司网站上的违法内容进行了整改,删除了绝对化用语。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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