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8-09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获悉,2018年10月18日,超达投资将其质押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民大街支行的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00,000股中的3,750,000股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次日,超达投资将该部分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出资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翔集团”)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达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8,038,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6%;超达投资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后,其合计质押股数为18,889,055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66%,占公司总股本的11.10%。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告编号:2018-09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德申先生的通知,基于公司良好的基本面及对未来发展的充足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德申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
5、增持资金:上述人员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本次增持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为。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张德申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张德申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同时,张德申先生自愿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