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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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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1、2018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新疆独山子签订了《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及《建设工程服务合同》,公司承担独山子石化加工轻烃炼油及乙烯优化调整项目(炼油部分)-5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EPC 总承包工作,合同总价款为22,480.56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累计收款0万元。

  2、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榆林市签订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总价款为12,087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累计收款0万元。

  3、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独资企业)在淄博市签订了《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1,787.88万元。地方政府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并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临淄区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要求:“塑料加工产业要以提升产业素质、实现高端发展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塑料高分子产业园建设,整合提升区内现有塑料加工企业,积极引进一批行业先进技术、领先项目,推动塑料产品结构性变革。” 鉴于该地区环保督查等原因,截止本次《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动工,存在因地方政府政策变动导致的缓建或取消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密切与地方政府及业主方的沟通、联系,紧盯政策动向,及时披露项目进展。同时,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及在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公司业务平稳运行。

  4、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5,958,877 元。截至2018年09月30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1,039.35万元,累计收款16,371.98万元。2018年10月10日,该项目正式投运,我国由此成为世界上第8个掌握大规模光热发电技术的国家。

  (二)财务资助债权及诉讼进展情况

  威海普益船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益环保”)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14%的股权。为支持普益环保业务发展,公司向其提供了5,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公司与普益环保签署的相关协议,普益环保应于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即:2018年5月16日)后10个工作日内(最后还款期限为2018年5月30日)向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

  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了普益环保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公司与普益环保多次接洽并现场了解普益环保经营情况,积极协商回款事宜。鉴于公司预计普益环保不能在最后还款期限内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2日及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3日先后两次向普益环保发出《告知函》、《提醒函》,要求普益环保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加快资金筹措,尽快清偿本息。经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8月1日至3日对普益环保相关财产实施了保全,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就事项进展情况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尚无最新进展。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并继续依法追偿。

  《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聘请北京正和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估价基准日对普益环保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于 2018年2月5日出具了《估价报告书》(有效期原则上为自估价基准日起一年),估价结论为:“在持续经营、公开市场的假设条件下,普益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2,500.00万元”。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普益环保大股东刘昌豹将其持有的普益环保79.04%股权质押给公司提供借款质押担保。另外,经公司申请,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初对普益环保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沈阳南路东,302省道以北的77,190平方米的工业用土地及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查封保全(公司均为第一顺序查封人)。2018年上半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5,000万元财务资助本息按照 1-2 年账龄计提了10%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39,250.00元。基于对上述债权保障能力的综合分析,公司第三季度未对该项财务资助继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时,在普益环保清偿上述财务资助本息前,将持续存在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的风险。

  (三)其他情况说明

  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准备及编制期间,公司多次与普益环保就其财务状况及报表资料提供等进行沟通,鉴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财务部门拒不配合,公司无法获取普益环保第三季度准确财务资料,为确保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因投资普益环保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调减至0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普益环保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0元,较2018年6月30日减少264,345.49元(占公司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67%),较本年初减少657,884.38元(占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93%)。该项调整对公司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4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康克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康克”)。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决策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康克工业炉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102623313L

  3、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中兴路10号1号楼1层A139-4室

  4、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5、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1日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工业炉和其它热工、节能及环保设备及配件的设计、技术咨询、研究开发;专业承包;金属材料及非金属材料的设计、研究和开发;委托加工工业炉和其它热工、节能及环保设备;销售工业炉、热工、节能及环保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9、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北京康克80%股权。

  10、财务状况:

  ■

  二、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1、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康克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

  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北京康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注销北京康克,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北京康克注销所涉及的清算、税务及工商注销等所有具体事宜。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42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财会〔2018〕15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文件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列示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列示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4)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5)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6)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加“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影响当期损益。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涉及公司相关业务,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38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9:3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40)。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董事会经讨论认为: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康克工业炉有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北京康克工业炉有限公司注销所涉及的清算、税务及工商注销等所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3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公司局域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谷元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北京康克工业炉有限公司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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