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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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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建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总资产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下降主要是公司本年实施股份回购及支付2017年度、2018年中期分红款;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是2017年下半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影响2018年全年,加权平均净资产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终止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与嘉化新材料其余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嘉化新材料进行合计增资10,000万元,其中嘉化能源拟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对嘉化新材料增资99,051,909元,嘉化新材料股东王伟强、顾全荣、赵林杰分别拟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对嘉化新材料增资625,462元、201,581元、121,048元,嘉化新材料其余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并同意本次增资价格。本次增资完成后,嘉化能源将持有嘉化新材料98.5935%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3、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9,482,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成交的最高价为9.28元/股,最低价为8.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5,258,688.2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493,993,612股变更为1,484,511,066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

  4、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51,780,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9%,成交的最高价为10.34元/股,最低价为8.9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98,496,330.9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484,511,066股变更为1,432,730,543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5、公司以合计2,518.04万元收购了4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其中以139万元收购山东合粮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以1,695.67万元收购杭州明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638.37万元收购宁波合大屋顶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45万元收购杭州临安区臻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新增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规模21.31MW。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1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氯碱、脂肪醇(酸)、硫酸(总酸量)、磺化医药系列产品(含邻对位系列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工业盐、甲苯、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1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董事会同意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并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51,780,52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484,511,066股减少至1,432,730,54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84,511,066元减少至1,432,730,543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股本变动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16)。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1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4)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1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根据财政部发布于2018 年 6月 15 日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针对四项新金融准则和一项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 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本次修订要求公司应相应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以下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公司董事会同意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8-11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公司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并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51,780,523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484,511,066股减少至1,432,730,54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84,511,066元减少至1,432,730,543元。

  同时,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

  上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9日

  至2018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8 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7日-8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吕赵震先生 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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