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至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 2018年10月10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8年10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10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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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10月19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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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