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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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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全称的情况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名称,原注册名称为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原因

  2018年8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向林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9 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理工华创”)的100%股权。2018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及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至此,本公司已完成对理工华创100%股权的收购,理工华创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业务,主要产品在原有化成箔的基础上,增加功率转换集成控制器、整车控制器、高压配件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产品。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广会专字[2018]G17031830078号),假设本次交易于2017年1月1日完成,上市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受合并理工华创过程中新增无形资产摊销等因素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调整为3,882.74万元。

  鉴于新增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公司现拟变更公司全称,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华锋股份”及“002806”。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变更公司全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全称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定位及业务特点,变更后的公司全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公司名称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其他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拟变更的名称已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公司全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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