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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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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汉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景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定以持有的富嘉租赁75%的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植新能源持有的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以及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同时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于忠国等46名自然人持有的烟台舒驰44.42%的股权;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并继续推进的议案》,决定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终止收购中植新能源以及于忠国等46名自然人持有的烟台舒驰95.42%的股权,并继续推进置出富嘉租赁75%的股权与置入中植新能源持有的中植一客100%的股权事项;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持有的富嘉租赁 40%的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中植新能源持有的中植一客 100%的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中植一客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60,000.00 万元,富嘉租赁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48,000.00 万元。由此,置换交易差额对价为 800.00 万元,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中植新能源补足。

  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22日、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富嘉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5.18 亿元的交易对价将持有的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和汇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注: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要事项,若对本报告期或以后期间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应当披露该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并说明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公司已在临时报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仅需披露该事项概述,并提供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的查询索引。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廉熙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及下设委员会职务,辞职后黄廉熙女士不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选举徐剑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剑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普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剑平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剑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剑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黄廉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廉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职后,黄廉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廉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上述独立董事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向黄廉熙女士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重要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徐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剑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普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剑平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徐剑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剑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基于生产经营融资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决定为中植一客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2018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汽车城大道111号

  法定代表人:余润

  注册资本:人民币43870.75万元

  经营范围:纯电动客车、纯电动城市客车、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客车和客车底盘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及与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零部件、汽车配套件总成的销售,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中植一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

  基本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4,556.26万元,净资产46,144.70万元,2017年1-12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70,855.05万元,净利润6,956.7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5,097.83万元,净资产43,729.43万元,2018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22,616.34万元,净利润  -2,779.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公告日,含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审批额度)为75,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33.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2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6.36%。若上述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9,2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17.55%。上述担保余额中有10,000万元是为关联参股公司做的担保,其余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数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中植一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意对其担保是在充分评估其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偿债能力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项担保有利于满足中植一客融资的需要,且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5:00至2018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毛泽璋

  (2)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3)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授权委托书、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418”,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8年11月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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