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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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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水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庆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庆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系公司期末持有的申购取得的新股减少所致。

  (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应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年初应收出口退税款收到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河源宁联置业有限公司预收房款增加致使所预缴的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格下跌所致。

  (6)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升级改造工程、化水制水系统增容工程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华美达酒店装修工程按其进度投入所致。

  (7) 长期待摊费用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和美婚庆礼仪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子公司上海卡奥莱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大连薇拉宫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和5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期末暂估工程成本减少引起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9)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河源宁联置业有限公司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11)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公司上年计提的工资、奖金使用所致。

  (12)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年初应交企业所得税缴纳所致。

  (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归还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借款所致。

  (14)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归还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二)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 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 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其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3) 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其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4)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大连薇拉宫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和股权打包处置所致。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申购取得的新股减少所致。

  (7) 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梁祝婚庆集团有限公司处置其持有的和美婚庆礼仪服务(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卡奥莱婚庆礼仪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大连薇拉宫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股权共同影响所致。

  (8) 资产处置收益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处置其不动产及其附属设备所致。

  (9) 其他收益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税收返还增加以及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递延收益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10) 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及无法支付的款项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11) 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自其他流动资产转入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少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11月1日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三)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河源宁联置业有限公司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浙江友宁钢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处置其不动产及其附属设备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8 年1 月9 日起停牌,并因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而于2018 年1 月23 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2018 年4 月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8 年4 月1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积极认真的核查、分析和研究,就相关问题做出了回复说明,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 年4 月26 日开市起复牌。详情分别请见2018 年1 月9 日、2018 年1 月16 日、2018 年1 月23 日、2018 年1 月30 日、2018 年2 月6 日、2018 年2 月9 日、2018 年3 月7 日、2018 年3 月9 日、2018 年3 月23 日、2018 年4 月4 日、2018 年4 月19 日、2018 年4 月26 日、2018 年6 月1 日、2018 年6 月26 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26日上交所网站公司相关公告(www.sse.com.cn)。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水荣

  日期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52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名,参加会议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临2018-054)。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5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9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名,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关于本事项的审核意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5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所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对财务报表列报作了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

  一、概述

  因执行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所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据此,公司对2018年9月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变更。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文所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据此,公司对2018年9月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1.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行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行项目

  4. 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行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行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行项目

  (二)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从原“管理费用”行项目中分拆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比较式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列报产生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公司因执行财政部财会[2017]30号文所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而对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作相应变更,请见2018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临2018-021)。此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报告期比较式合并利润表的列报产生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8-055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市场挂牌方式,将其持有的河源宁联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以30,555万元价格转让给了深圳市广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聚贸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银联公司”)以人民币30,555万元为底价,通过公开市场挂牌出让其持有的河源宁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宁联公司”)80%股权,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上述股权的挂牌出让及转让等相关工作。详情请见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18-050)。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10月10日,上述股权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挂牌价格为30,555万元;受让方报名需支付交易保证金3,100万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企业;

  2、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出资受让能力和履约能力;

  3、受让条件:在受让河源宁联公司80%股权后,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付清本次出让的河源宁联公司80%股权的转让款;

  4、违约责任:受让方在成功摘得本次出让标的河源宁联公司80%股权后,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能完全履行付款义务的,视作违约。出让方可解除协议,同时受让方应支付出让方本次转让股权全部价款的10%。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转让项目公开挂牌结果通知书》:“河源宁联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转让项目,截止到2018年10月18日15时前,只有深圳市广聚贸易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参与申购报名。根据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和本次挂牌公告规定,其符合本次受让资格,本次转让价格按挂牌底价确定为人民币30,555万元。交易价格与2018年9月30日该股权的账面值2,306万元相比,溢价28,249万元。

  2018年10月19日,上述股权转让方温州银联公司与受让方深圳广聚贸易签署了《非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详见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18-050)。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交易对方名称:深圳市广聚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工业区503厂房第7层70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工业区503厂房第7层705;法定代表人:伍易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通讯产品、园林绿化、矿产品销售;股东:伍易东持股100%。

  2、深圳广聚贸易成立于2009年5月,主要从事通讯产品、园林绿化、矿产品销售业务。该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正常。

  3、深圳广聚贸易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任何关系。

  4、深圳广聚贸易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转让方:温州银联公司;受让方:深圳广聚贸易;

  2、交易价格:30,555万元;

  3、支付方式:现金;

  4、期间损益:转让标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承享;

  5、支付期限: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30 日内汇入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或温州银联公司指定的结算账户;

  6、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温州银联公司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深圳广聚贸易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在标的企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后, 温州银联公司应及时向深圳广聚贸易移交标的企业的财务、管理等全部事项。

  7、合同的生效条件、时间: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2018年10月19日。

  8、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深圳广聚贸易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温州银联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七日,温州银联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深圳广聚贸易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深圳广聚贸易承担温州银联公司及标的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

  (3)除政府原因外,温州银联公司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报批和产权变更登记义务的,深圳广聚贸易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温州银联公司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 %向深圳广聚贸易支付违约金。

  (4)标的企业若存在如下重大事项即大额借款或大额对外担保未披露或存在遗漏的,导致标的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深圳广聚贸易有权要求温州银联公司就有关事项按转让标的所对应部分进行相应补偿。除此以外事项,均与温州银联公司无涉。

  (二)深圳广聚贸易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基本的履约支付能力,故上述股权转让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较小。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股权交易,不涉及标的企业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出让股权所得款项将主要用于补充温州银联公司流动资金,从而为该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详见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18-050)。

  截止本公告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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