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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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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6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8年10月22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进行融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条款、规模占比、发行期限、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1月7日下午15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7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2018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18年10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无须特别决议,无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18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8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8年10月22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进行融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旭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上述项目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单期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资产支持证券具体条款、规模占比、发行期限、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项目相关要素将根据实际情况、监管机构要求及市场需要进行调整。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9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储架模式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拟将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50亿元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让该等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上述事项经公司2018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3、注册资本:222966.06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刚

  5、成立日期:1994年2月2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1820C

  7、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8、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1月21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就上述拟以储架方式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而言,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向买受人销售医药、耗材、试剂、器械等物品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其附属权益,转让应收账款合计不超过50亿元(一次或多次分期转让),债务人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就储架额度项下每一期专项计划而言,本公司与特定下属子公司拟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由本公司受让公司及特定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超过50亿元应收账款。

  2、就储架额度项下每一期专项计划而言,本公司与开源证券拟签署资产买卖协议,将上述不超过50亿元应收账款转让予开源证券,由开源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取得募集资金。

  3、就储架额度项下每一期专项计划而言,本公司与开源证券拟签署资产服务协议,由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持续性地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上述应收账款提供管理服务。

  五、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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