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8-039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7、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8-040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18年10月21日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金额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8-041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金额: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
●回购数量: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250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目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股份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一)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2018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预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及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董事会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二)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转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四)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六)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七)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八)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分析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3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
假设公司最终回购1,250万股全部被注销,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总额为528,316,199股。
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以及公司维持上市地位的影响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30,906.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8,693.98万元,货币资金34,928.79万元,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43.68万元。假设此次最高回购资金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3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0%。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也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所示:
■
基于对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自2018年6月26日起两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资金规模合计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1.4亿元,现已增持完毕。
除上述股份变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七、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二)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亿元,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我们认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四)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回购股份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编号:临2018-043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鱼跃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5%,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92%)。本次股份质押是对鱼跃科技原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5,020万股股份进行的补充质押(公告编号:2018-036),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为2018年10月19日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鱼跃科技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44,510,1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2%,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9,140万股,占鱼跃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的63.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0%。
控股股东鱼跃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55 证券简称:万东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2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7日
至2018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预案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9:00时-17:00时。
2、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569688
传真: (010)84575717
联系邮箱:wdyl055@263.net.cn
联系人: 马佳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9号院3号楼
邮编:100015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