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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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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利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利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17.47%,主要因为施工项目较多,需要预付材料费和劳务费增加。

  2. 存货较期初增加158.24%,主要因为施工项目较多,导致存货增加。

  3.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因为未抵缴税金减少。

  4. 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39.80%,主要因为无形资产已摊销。

  5. 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95.71%,主要因为收回租金。

  6.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1509.55%,主要因为计提职工薪酬增加。

  7. 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85.44%,主要因为收入降低。

  8.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2.57%,主要因为其他应付增加。

  9. 营业收入同比降低47.69%,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10. 营业成本同比减少45.62%,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11.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45.97%,主要因为营改增后科目调整所致。

  12. 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8.30%,主要因为贷款利息增加。

  13.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62.91%,主要因为会计估计变更。

  14.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00.00%,主要因为本期无投资收益。

  15. 营业利润同比减少81.25%,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16.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635.11%,主要因为滞纳金增加。

  17. 利润总额同比减少80.72%,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18. 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6.01%,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19. 净利润同比减少86.65%,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20. 持续经营净利润同比减少86.65%,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6.42%,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减少86.42%,主要因为营业收入降低。

  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7.45%,主要因为购买商品减少所致。

  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57.93%,主要因为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减少。

  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改善,主要因为公司加大回款力度,控制现金支出。

  26.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因为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99.78%,主要因为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100.00%,主要因为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同比减少92.10%,主要因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30.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因为本期投资大幅减少。

  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99.93%,主要因为本期投资大幅减少。

  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9.25%,主要因为本期投资大幅减少。

  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464.77%,主要因为借款增加。

  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1045.68%,主要因为借款增加。

  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4.71%,主要因为本期分配股利减少所致。

  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主要因为本期无该项支付。

  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562.28%,主要因为归还银行贷款。

  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因为银行贷款增加。

  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03.50%,主要因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

  4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93.14%,主要因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

  4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54.17%,主要因为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宁

  2018年 10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8-7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原经营范围: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居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居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工艺礼品、金银饰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原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紫月路18号院5号楼。

  由于公司房屋坐落编号被正式核准,公司的原注册地址房屋坐落编号发生变化,现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实际办公地点没有变化。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最终修订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于 2018 年11月 8 日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公告编号:2018-7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侯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审查,同意提名侯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简历请见附件。

  此议案为增选监事,将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通过的前提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候祥,男,1987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毕业。2013至2014年,任北京中企会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2018年,先后任北京中企会文化有限公司秘书长、集团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候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8-7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 1 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 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 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年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8-7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房屋坐落编号被正式核准,公司的原注册地址房屋坐落编号发生变化,现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实际办公地点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章程修正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其中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最终修订情况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除以上修改条款外,无其他条款修改。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8-7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

  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2018年第三季度订单情况:

  ■

  注: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阅。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8-75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一层多功能厅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侯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3为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2、3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cfo.com.cn)刊载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手续

  1、 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9:00-11:00,13: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5层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在2018年11月2日16:00前将邮件发送至:hgcy002504@126.com或传真至010-57963333,邮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5)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亚兵先生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传 真:010-57963333

  电子邮箱:hgcy002504@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4

  2、投票简称:弘高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选举票数,对各子议案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投票权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单位(本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名称(姓名):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18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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