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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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邹节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元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荔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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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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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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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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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5,389,105.22元较期初余额15,428,870.55元增加64.56%,主要系预付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2、本期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7,103,610.29元较期初余额8,061,350.99元增加112.17%,主要系员工借备用金增加所致。
3、本期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35,445.51元较期初余额59,912.45元减少40.84%,主要系计提折旧所致。
4、本期应付帐款本期余额53,721,981.05元较期初余额135,963,825.68元减少60.49%,主要系应付货款减少所致。
5、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404,363.15元较期初余额1,918,432.76元减少78.92%,主要系本期期初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已支付所致。
6、本期预收款项期末余额4,230,506.17元较期初余额14,184,497.16元减少70.18%,主要系预收款项已形成收入所致。
7、本期资产减值损失525,375.18元,较上期3,008,104.92元减少82.53%,主要系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8、本期营业外收入333,599.57元,较上期2,587,778.49元减少87.11%,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9、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283,133.67元,较上年同期250,354,774.30元增加59.09%,主要系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10、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693,517.20元,较上年同期15,555.53元增加17,215.50%,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1、本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72,000.00元,较上年同期27,753,453.65元减少91.09%,主要系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565,699.66元,较上年同期-78,921,436.99元增加162.80%,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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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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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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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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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节明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8-029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三金集团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16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实施完毕。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医药行业及本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截止目前,三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60,67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1.11%。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的减持情况:三金集团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医药行业及本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
2、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计划增持股份价格:不超过16元/股。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6个月内。
5、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6、计划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金集团在股份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上限等原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