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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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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孙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臣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臣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说明

  ■

  变动情况说明:

  ①货币资金:应付票据保证金等资金减少。

  ②预付款项:预付采购款项增加。

  ③其它流动资产:本期超缴所得税重分类影响。

  ④工程物资:工程物资减少。

  ⑤应付票据:通过应付票据融资减少。

  ⑥预收账款:受重整影响,公司预收客户款项减少。

  ⑦应付职工薪酬:计提职工福利费影响。

  ⑧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金减少。

  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影响。

  ⑩其它流动负债:因公司资金紧张,预提的借款利息未支付影响。

  资本公积: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向公司捐赠3亿元资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2018年6月27日,公司经追溯调整后2017年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亏损。同时,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增加*ST。

  (2)重整进展

  2018年9月20日,公司收到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抚顺中院”)下达的(2018)辽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抚顺中院裁定受理上海东震冶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准许公司在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截至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已全面启动。债权申报截止日期是 2018年10月20日。截至2018年10月19日,共有96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967笔债权,申报金额总计9,811,682,577.37元。

  (3)实际控制人变更

  2016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集团”)重整。

  2018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东北特钢集团的通知,根据大连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东北特钢集团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成为东北特钢集团控股股东,从而间接控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锦程沙洲实际控制人沈文荣先生(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4)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8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2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5)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2018年1月,公司自查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造成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确认、记录和报告中失实。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多计累计折旧63,892,302.12元,多计净资产1,774,156,200.18元,其中:多计盈余公积43,323,584.72元,多计未分配利润1,730,832,615.46元,并影响利润表项目主营业务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项目。

  截至2018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6)存在的风险情况

  ①暂停上市风险

  如果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如果抚顺中院未能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之前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且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因重整停牌后将不能复牌,将直接被暂停上市。

  ②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此后,如公司存在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抚顺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018年3月21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5月21日,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根据相关规则的规定,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③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特钢”)部分银行融资提供了担保。上述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共计8亿元,其中:东北特钢集团5亿元,大连特钢3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公司担保主债权已经全部逾期,但公司暂时不能确定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公司实施重整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将面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配合抚顺中院和管理人全力推进重整,公司将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管理人、债权人,以及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集团的支持下通过重整和其他措施改善资产状况和降低财务杠杆。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引进资金、技术等资源,积极化解危机,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18-05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公司董事王朝义先生因健康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邵万军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次核销资产金额总计1,051,340,050.39元,其中应收账款87,483,702.65元、其他应收款49,502,499.81元,以及存货914,353,847.9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对上述拟核销的资产计提全额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在章程中修订相关条款,并增设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11月7日在抚顺市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 2018-05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核销上述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5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销资产概述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部分无法清收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部分无法处置或变现的存货资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对上述拟核销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核销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核销资产金额总计1,051,340,050.39元,其中应收账款87,483,702.65元、其他应收款49,502,499.81元,以及存货914,353,847.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

  本次资产核销中应收账款核销165户,金额87,483,702.65元。

  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经全力清收,公司确认上述应收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应收款项核销后,公司将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继续保存相关资料和档案。

  (二)其他应收款

  本次资产核销中其他应收账款核销118户,金额49,502,499.81元。

  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经全力清收,公司确认上述应收款项已经无法收回。应收款项核销后,公司将对已核销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继续保存相关资料和档案。

  (三)、存货

  本次资产核销中存货资产核销共计金额914,353,847.93元,具体明细如下:

  1、原材料:522,586,856.82

  2、在产品:391,766,991.11元

  根据公司产品规划和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对部分产品发展方向进行了调整,同时对这些产品相关的原材料、返回钢等进行处置。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对拟核销的相关存货资产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资产,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同意核销上述资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核销上述资产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本次资产核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ST抚钢   编号:临2018-05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在章程中修订相关条款,并增设军工事项特别条款。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修订条款

  ■

  

  二、增设条款

  第十二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公司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百条  国家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国有股权、国有债权或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由有权政府机构指定的公司持有。

  除本次对公司章程修订和增加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2018-05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7日

  至2018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8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2018年10月22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具体内容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1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财务处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56676495 024-56678441

  传真:024-56676495

  联系人:赵  越、孙  康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财务处

  邮政编码:11300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ST抚钢  公告编号:临2018-05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拟自2018年10月22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18年10月21日,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通知,锦程沙洲拟自2018年10月22日起的六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二)原持有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本次增持前,锦程沙洲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特钢”)43.00%股份,从而间接控制公司496,876,444股股份(东北特钢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22%)。

  (三)锦程沙洲在本次增持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其它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增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四)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22日起的六个月内。

  (六)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承诺

  锦程沙洲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将遵守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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