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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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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8-11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号),持有公司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3%)的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振兴投资基金”)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7,304,7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鉴于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经过半,产业振兴投资基金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振兴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3%。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将根据自身经营安排需要、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余下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2、产业振兴投资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产业振兴投资基金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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