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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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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
公 告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25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

  公      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需履行国资有权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学大,股票代码:000526)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8年9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2018年10月11日上午9:30-11:00,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947会议室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资产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多项程序,包括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需履行国资有权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中“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的“(三)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的相关内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30日发布一次重组预案后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9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26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盛控股”)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持本公司股份6,357,6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6091%)的股东鑫鼎盛控股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1,951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鑫鼎盛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来源为司法判决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2018年8月20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8月20日期间,鑫鼎盛控股未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份股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9)。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鑫鼎盛控股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0月19日,公司预披露的上述鑫鼎盛控股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鑫鼎盛控股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1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份共 961,91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股份来源为司法判决转让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8.49元/股至20.78元/股,减持次数共66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2018年4月26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前持有的数量,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鑫鼎盛控股的本次减持计划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关联性,不会对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鑫鼎盛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鑫鼎盛控股《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124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方案拟发生重大调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相关方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重大事项尚未披露,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学大;股票代码:000526)自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经与相关方确认,该重大事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正在筹划对尚在进行中的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部分股权转让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宜

  公司因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拟转让其持有的紫光集团部分股权,于2018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筹划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并于2018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实际控制人转让紫光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情况及停牌事由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发来的通知,清华控股正在筹划对尚在进行中的紫光集团部分股权转让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因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学大;股票代码:000526)自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自2018年10月19日起不超过5个交易日。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方案调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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