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恕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勇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建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释义
■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1)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公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了变化,金融业务并表后的营业总收入占比超过公司营业总收入的50%。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核准,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2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分类由“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变更为“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业”。根据资本市场服务业的披露要求,营业收入由批发和零售业口径变更为金融业口径,对上年同期已披露的营业收入进行同步调整。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利润表营业收入项下新增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上表已对上年同期的营业收入口径进行调整,新口径下“营业收入”包含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金额,调整金额为24,258.37元,该项目金额原在营业外收支中列示。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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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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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二)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0%股权,并向广州越企募集资金不超过5.28亿元,用于支付本次收购广州证券6家小股东股权的现金对价部分。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7号)。
2018年10月8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越秀金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合计持有广州证券100%的股权。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等相关公告。
(二)核心人员持股计划
2018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截至2018年9月10日,公司第二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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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0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越秀产业基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的设立。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拟出资1.5亿元与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出资设立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0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越秀产业基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的设立。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拟出资1.5亿元与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出资设立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0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9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1-9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委托贷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已经收回的资产分别予以转回。2018年1-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7,093万元,转回以前期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16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5,928万元,减少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29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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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融出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资产运作、抵押证券、担保比例以及偿债能力等,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标准为:1、对强制平仓或客户卖出证券未能还清的融资款转为应收款的,全额计提减值;2、对维持担保比低于150%的,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0.1%计提减值;3、对维持担保比高于150%的,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0.05%计提减值。2018年1-9月份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融出资金分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240万元和人民币3,341万元。
(二)委托贷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委托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8年1-9月份对委托贷款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103万元。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8年1-9月份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05万元,主要是部分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的50%或者低于成本超过12月,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长期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长期应收款实行十二级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1-9月冲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165万元。
(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1-9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分别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871万元、人民币173万元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1-9月合并报表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5,928万元,减少2018年1-9月利润总额人民币15,928万元,减少2018年1-9月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8,29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8年1-9月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0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同时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提升管理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1.5亿元,越秀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越秀产业基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智造升级基金”)的设立。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拟出资1.5亿元与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出资设立智造升级基金。
2、关联关系说明
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越秀集团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均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亿元(广州越秀金控拟出资1.5亿元,越秀产业基金拟出资5,000万元),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智造升级基金为合伙企业形式,合伙协议将于有关各方履行完各自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越秀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的总资产为4,295.64亿元,净资产为658.70亿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72.68亿元,净利润为38.43亿元。
越秀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方,经查询,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中不存在交易主体行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广州智造升级产业投资基金(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注册地点:广州市
4、基金管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基金意向总规模10亿元,具体以实际募资额为准,全体合伙人一次性出资到位。
6、存续期:经营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2年,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可延长不超过2年。
7、资金投向:围绕智造升级带来的产业投资机遇,重点投资于智能制造、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产业上下游的优质项目。
8、管理费用
基金投资期内,管理费为认缴出资额的2%/年。基金退出期内,管理费为基金未收回投资额的2%/年。基金清算期间,不收取管理费。
9、收益分配
(1)先向所有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
(2)上述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可分配财产的,则向所有合伙人分配投资收益;
(3)分配后如仍有剩余,基金管理人提取追补收益,而后剩余可分配财产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剩余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以上拟设立基金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及其他相关各方参考市场管理及类似交易通行条款,基于充分讨论和协商后根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相关协议条款。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智造升级基金为合伙企业形式,合伙协议将于有关各方履行完各自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同时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基金提升管理规模。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广州越秀金控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若合伙企业出现亏损,则广州越秀金控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越秀产业基金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参与设立基金外,公司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5,509.28万元(其中向越秀集团资金拆借金额为 310,000 万元;另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关联方越秀集团签署14亿元公司债、40亿元次级债发行担保协议,越秀集团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为千分之二,其中公司债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次级债担保期限不超过7年,预计担保费合计4994.35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拟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人民币1.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越秀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人民币基金总规模的5%(基金目标规模10亿元,越秀产业基金预计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参与智造升级基金的设立,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
(2)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1.5亿元与广州越秀金控、越秀产业基金共同参与出资设立智造升级基金,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控股子公越秀产业基金参与智造升级基金的设立,系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本资源配置、分散配置风险。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参与设立基金的总体安排。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0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YUEXIU FINANCIAL HOLDINGS GROUP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