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8-029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许统广董事长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 163,74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4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4人、代表股份163,745,8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9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许统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许统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2 关于选举莫翊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莫翊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3 关于选举林诗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林诗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4 关于选举陈东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东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5 关于选举陈国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国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1.06 关于选举王铁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王铁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李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李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李映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李映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沈忆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沈忆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前述选举结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许统广先生、莫翊斌先生、林诗彪先生、陈东屏先生、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等九人组成(其中陈国英先生、王铁林先生为外部董事,李业先生、李映照先生、沈忆勇先生为独立董事),自2018年10月19日起,任期三年。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陈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02 关于选举许闻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63,745,8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3,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许闻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前述选举结果,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陈伟先生、陈汉真先生、许闻女士等三人组成(其中陈汉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18年10月19日起,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飏、张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结果及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0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拟任董事、监事、董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3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选举许统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二、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莫翊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三、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陈东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四、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林诗彪先生、陈东屏先生、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分别表决,均以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五、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林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就高管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六、关于聘任郑创文先生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七、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由许统广、莫翊斌、林诗彪、陈东屏、李业等五人组成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许统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八、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由李业、陈国英、王铁林、李映照、沈忆勇等五人组成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业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九、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选举,现由李映照、许统广、林诗彪、李业、沈忆勇等五人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映照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全票通过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公司董事长及其他人员简历
许统广先生 1964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营业代表、市场部副经理、经理,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副总经理兼汕头高威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印制板事业部副总经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获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总经理;2016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电子信息行业杰出企业家”称号,并被评为“汕头市优秀拔尖人才”;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许统广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许统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莫翊斌先生 1968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工程师、制造部主管、制造部经理;1998年至2016年3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覆铜板厂总经理;2005年获得汕头市十佳“青年科技带头人”荣誉称号、2006年获得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莫翊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莫翊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林诗彪先生 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所长;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被评为广东省优秀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曾获广东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汕头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现任汕头市机械、电子、通讯工程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汕头市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汕头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电子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诗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诗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陈东屏先生 1968年出生,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证券部经理,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东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东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林敏先生 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工程师、营业代表、区域经理、市场部经理,2016年1月起任显示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2018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显示器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林敏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林琪先生 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财经部经理助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林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林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郑创文先生 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财经部职员、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管理专责、证劵主管,2008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事务代表,2009年10月-2014年12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副经理,2015年1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劵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劵事务代表、证劵部经理。
郑创文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郑创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1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监事候选人,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选举陈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附: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伟先生 1962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汕头电子仪器厂产品开发工程师、开发室主任、厂长助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被评为汕头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汕头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汕头市劳动模范;2002年1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仪器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9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陈伟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