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5宝钢MTN001,债券代码:101554072)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5宝钢MTN001
4.债券代码:101554072
5.发行总额:2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68%
7.到期兑付日:2018年10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付息/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丽丽
联系方式:021-26644186
2.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佳圣
联系方式:010-67594277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