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启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尹士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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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
货币资金变动原因:主要是货款回收现金比例增加,应收票据比例减少及新增融资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货款回收现金比例增加,应收票据比例减少所致。
预付账款变动原因:主要是预付铁路运费和设备款暂未结算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主要是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长期应收款变动的原因: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变动原因: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业务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发行短期债券所致。
长期借款变动原因:主要是短期借款到期续贷转为长期借款所致。
预计负债变动原因:主要是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所致。
递延收益变动原因:主要是融资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专项储备变动原因:主要是本年计提安全费用等专项储备暂未使用完毕所致。
3.1.2 利润表重大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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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煤炭产销量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变动原因:主要是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导致折旧费用增加、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煤炭产销量下降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主要是上年母公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计提所得税,本年正常计提所得税所致。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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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同期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增加,本期未有此项业务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主要是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境外发行美元债券
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公告》(内容详见2018-027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本次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初步完成,目前公司已聘请国际评级机构标普、惠誉和穆迪进场开展评级工作。
2、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完成,目前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内容详见2018-050号公告)。
3、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8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7月19日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386号),同意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8亿元。(内容详见2018-044号公告)
4、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
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公司聘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申请注册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8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8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CP109号),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8亿元。(内容详见2018-042号公告)
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5.78%。
5、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为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8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7月19日印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SCP196号),同意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8亿元。(内容详见2018-043号公告)
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0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发行金额:人民币8亿元,发行利率:4.68%。
2018年8月23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5.80%。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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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5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要求,现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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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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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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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董事张建国先生、职工董事白国周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5人,监事张友谊先生、赵海龙先生、梁建民先生、于泽阳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吉如昇先生、陶建平先生、岳殿召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债券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债券期限和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3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 2.0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 2.06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 2.08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9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2.11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2.12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2.13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2.14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2.15拟挂牌转让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2.16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议案名称:5.01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议案名称:5.0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议案名称:5.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3、议案名称:5.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4、议案名称:5.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5、议案名称:5.06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6、议案名称:5.07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7、议案名称:5.08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8、议案名称:5.09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9、议案名称:5.10挂牌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议案名称:5.11还本付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议案名称:5.12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5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会议中心采用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获得中央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获得中央预算内财政拨款作为独享资本公积的议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煤矿安全改造和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地方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豫财建〔2018〕158号)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调整部分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8〕653号)的通知,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收到2018年煤矿安全改造及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的中央预算内及省配套财政拨款共计11,181.00万元拟以投资的形式转入公司资本公积,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独享权益。
二、2018年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6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采用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公司监事赵全山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