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于国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长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权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5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确定了股东大会就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该决议将于2018年11月5日授权期届满。
2018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序号:181327)。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1月5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内容不变。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至 2018年 11月5日)。
2018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序号:181327)。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1月5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就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星期日)—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1月4日下午 15:00—2018年11月5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7、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0日刊登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1)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多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11月2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6号
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人:闵丹 肖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391;
2、投票简称:长青投票。
3、方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 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15:00至 2018年11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的有效期限:2018 年 月 日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2018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指示如下页: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授权表决指示如下:
■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