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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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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8-06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03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1号)核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0万股,并于2017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7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1,700,000股。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尤卫民、陈昱、何旭强、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山联动”)、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金投”)、甘源、黄健伟、张文泉、上海艾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艾朋”)、巴小昂、董永辉、上海中汇金玖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汇金玖”)、丛远明、常俊、陆敏、徐杰、倪卫东共17名股东。上述股东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持有限售股19,030,000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尤卫民、陈昱、何旭强、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甘源、黄健伟、张文泉、上海艾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巴小昂、董永辉、上海中汇金玖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丛远明、常俊、陆敏、徐杰、倪卫东共17名股东。上述股东承诺的股份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共持有限售股19,030,000股。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陈昱、何旭强、甘源、黄健伟、巴小昂、董永辉、从远明、徐杰、倪卫东9名自然人及中山联动第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金投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艾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中汇金玖三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位非自然人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而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

  2、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尤卫民、张文泉、常俊、陆敏(离任)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不在该部分股份之上设定担保或其他足以影响本人充分行使基于该部分股份所产生之权益的限制;2、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如本人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应将出售股份而取得的收益(转让所得扣除税费后的金额)上缴给发行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应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阿科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阿科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03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8-06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募投项目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8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23)。

  一、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

  说明: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实施情况

  ■

  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未到期产品的情况

  ■

  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现金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 备查文件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18-07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2017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

  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

  ■

  说明: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未到期产品的情况

  ■

  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委托理财产品的安全性及公司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理财产品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批准投资额度。

  七、 备查文件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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