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9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2018年度垦造水田项目
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2.合同履行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2018年度垦造水田项目的中标情况。上述项目的发包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粤水利”),因此,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度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已签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公司与兴粤水利签署2018年度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共28项),合同总金额为216,076.51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
(一)交易对手方: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合同。
(三)合同标的:2018年度垦造水田项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发包人名称:广东省兴粤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涌泉。
3.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4.经营范围: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土地整理、复垦,灌溉服务,其他农业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等。
5.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2108房。
6.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日。
(二)兴粤水利为公司控股股东水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承接兴粤水利的其他工程。
(四)兴粤水利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2018年度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银北(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1)。
(1)合同金额:暂定为3,668.1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3,301.17万元。
(2)工期:120日历天。
2.《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主田镇城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2)。
(1)合同金额:暂定为8,677.8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960.97万元。
(2)工期:120日历天。
3.《2018年度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竹林(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3)。
(1)合同金额:暂定为5,482.0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911.57万元。
(2)工期:120日历天。
4.《2018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5)。
(1)合同金额:暂定为17,359.5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6,040.33万元。
(2)工期:120日历天。
5.《2018年度阳江市阳东区、江城区、高新区、阳春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岗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6-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2,455.6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263.86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2)《2018年度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乐安(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6-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4,108.5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3,701.52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3)《2018年度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6-03)。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6,003.1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5,491.51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4)《2018年度阳江市阳春市河口镇黄颈(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6-04)。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178.7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779.19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6.《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四会市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富佛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7-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1,737.8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570.52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2)《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黄坑(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7-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652.4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5,203.62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3)《2018年度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江和(等5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7-03)。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109.8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700.95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7.《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湖口镇、黄坑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四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8-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574.1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5,132.75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2)《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黄坑镇社前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8-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6,848.5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6,272.67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8.《2018年度云浮市新兴县、郁南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五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云浮市新兴县六祖镇旧朗(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9-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329.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873.44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2)《2018年度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都斛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09-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1,598.9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447.81万元。
②工期:120日历天。
9.《2018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林屋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1)。
(1)合同金额:暂定为1,449.7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312.61万元。
(2)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10.《2018年度韶关市曲江区、新丰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七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南约村和五星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2-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4,272.4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3,945.98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8年度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横岭(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2-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043.27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665.09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11.《2018年度韶关市仁化县、乳源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八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韶关市仁化县丹霞街道岭田(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3-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3,849.2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3,529.85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8年度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坪岗(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3-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156.4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720.01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2018年度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镇双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3-03)。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8,794.8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8,140.14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12. 《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九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昆山(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4-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12,070.3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1,075.28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集义村和龙田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4-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15,100.1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3,959.22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13.《2018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始兴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十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农庄(等3个)村、第一示范牧场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5-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22,396.45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0,853.67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8年度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黄田村(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5-02)。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17,781.1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6,453.45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14.《2018年度韶关市新丰县黄磜镇秋峒(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6)。
(1)合同金额:暂定为22,386.14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20,726.85万元。
(2)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15.《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始兴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十一批)EPC总承包合同》。
(1)《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利龙(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7-01)。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5,143.2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4,701.59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2018年度韶关市始兴县城南镇新村村(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2018KT-EPC-17-03)。
①合同金额:暂定为7,848.20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7,266.09万元。
②施工工期:2018年12月15日前完工并完成合同段验收,以工程初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工程初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二)上述合同结算方式均为: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三)主要违约责任:
1.承包人(公司)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兴粤水利)违约导致工程无法开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的,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四)合同生效条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上述合同总金额为216,076.51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2.59%,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一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三)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合同双方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1月2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8年公司与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日常工程施工关联交易金额进行预计,预计2018年公司与水电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金额25亿元。
《2018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始兴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十批)EPC总承包合同》、《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始兴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十一批)EPC总承包合同》、《2018年度云浮市新兴县、郁南县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第五批)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共66,847.88万元,已超出预计金额。超出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除上述三个合同外,其余合同均在预计金额内。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备查文件:
1.《2018年度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银北(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主田镇城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3.《2018年度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竹林(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4.《2018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田源镇河角坪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5. 《2018年度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岗表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6.《2018年度阳江市江城区双捷镇乐安(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7.《2018年度阳江高新区平冈镇旦祥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8.《2018年度阳江市阳春市河口镇黄颈(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9. 《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富佛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0.《2018年度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黄坑(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1.《2018年度肇庆市四会市江谷镇江和(等5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2.《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湖口镇承平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3.《2018年度韶关市南雄市黄坑镇社前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4.《2018年度云浮市新兴县六祖镇旧朗(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5.《2018年度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都斛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6.《2018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林屋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7. 《2018年度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南约村和五星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8.《2018年度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横岭(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19.《2018年度韶关市仁化县丹霞街道岭田(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0.《2018年度韶关市仁化县董塘镇坪岗(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1. 《2018年度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洛阳镇双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2.《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昆山(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3. 《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周陂镇集义村和龙田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4.《2018年度韶关市乐昌市廊田镇农庄(等3个)村、第一示范牧场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5.《2018年度韶关市始兴县马市镇黄田村(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6.《2018年度韶关市新丰县黄磜镇秋峒(等4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7.《2018年度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利龙(等2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28.《2018年度韶关市始兴县城南镇新村村(等3个)村垦造水田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8-09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7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报告,新疆粤水电控股子公司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西藏腾能曲水40MWp光伏发电项目于2018年10月17日并网发电。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