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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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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8年10月18日起,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美的集团(000333)”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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