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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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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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5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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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一、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公司董事会对立信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做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立信所聘期已满,公司拟另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二、拟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3、企业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6、营业期限:长期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许可项目、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项目、期限一致)。
三、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聘任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5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2018年3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方案。2018年8月9日,该股权激励方案已经广东省国资委核准备案,因此,拟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5:00-11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1、议案2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3.1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3.2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3.3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3.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3.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日和禁售期
3.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办法
3.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3.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解除限售程序
3.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3.1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会计处理
3.11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3.1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3.13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
4、关于制定《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3、议案4、议案5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将对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18-058)。
特别提示:议案1、议案2由股东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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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1-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8月21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少娟、王紫沁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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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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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上市相关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和核查方式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hdbp.com)公布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18 年3 月 29 日至 2018 年4月13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7、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8-05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学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学琛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公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大爆破
股票代码:002683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董事会秘书:周育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真:020-38031951
邮箱:hdbp@hdbp.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3:《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4:《关于制定〈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宏大爆破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8-056)。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学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现任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7年5月至今任宏大爆破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对《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8年10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0月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公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37层
联系人:郑少娟、王紫沁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真:020-38031951
邮箱:hdbp@hdbp.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学琛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股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宏大爆破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广东宏大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单位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委托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学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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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