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的通知,获悉金河建安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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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河建安持有公司股份241,758,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5%,本次质押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1%,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0,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08%。
二、 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情况说明
以上股票质押为对前期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金河建安资信情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金河建安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未来其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